兩個月前,我與朋友去了紅磡的車展。看中一輛四門的日本車,正合我們的心意。我們更打算「落訂」。謹慎起建,我們更駕車出外一轉。但因我的朋友不太熟路,居然行近了「暢行道」。
因手忙腳亂中,險些發生交通意外;那輛賓儀車胡亂切線,以「趕著去投胎」的車速於馬路上奔馳。
我正想叫朋友加速,追前去罵他時。他們(朋友與汽車經紀)卻呆了一會。
而我的朋友開始減速,把車子駛近路邊,然後對我說:「剛才你們有沒有看到?」「看到什麼?」我問。
「你指是那張『車頭相』嗎?」汽車經紀說。
朋友點了頭。
我還蒙在鼓裡「什麼呀?」
他們一起高呼!「那個司機的樣子與『車頭相』的樣子是一樣的!」
當然那輛車我們沒有買到。但一個月後從報章上得知一個關於此車的消息。
報章的標題是「汽車經紀困車自焚」。從圖片中隱約看到是我們那天試車的車。
而我與朋友於兩星期前也發生了交通意外。我的朋友傷重身亡,而我也在醫院裡休息了很久,這編文章正是我於醫院裡寫的。根據警方所說,那輛撞傷我們的車子也是一輛黑色四門日本車。





